本报讯 记者张晓红报道:昨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珠海房地产调控新政,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10月30日前,将在10月6日前属于此次限购范围的、已经购买了普通商品住房的业主名单整理成册,报送市住规建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逾期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市住规建局房地产科介绍说,此举主要配合金融机构甄别并为符合范围的购房者及时发放贷款。要求开发商将10月6日之前已在销售的全部楼盘中,属于此次限购范围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已经购买了普通商品住房的业主名单,包括已网签合同、已有交款进账单或转款凭证的,整理成册,报送备案,以便登记时核对,金融机构在放款时可以清楚甄别。 此外,市住规建局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要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销售限购范围内的楼盘,同时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不得向限制购房对象销售限制范围内的普通商品住房或相应面积的二手住房。 据悉,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楼盘,开发企业实行一对一认筹即一房一认筹,也需在10月20日之前,将所有认筹人(购房者)认筹确定的具体房号整理报备,逾期银行将不予办理限购前的贷款政策,没有对应具体认购房号的认筹人,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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