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嘉报道:近日,横琴新区管委会下发《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失信商事主体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及《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主体失信行为认定及联合惩戒标准规范》,这标志着横琴新区推进监管创新,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取得重大突破,失信行为将无所遁形。 该《办法》及《标准规范》首次全面系统地对商事主体违法、违规、违约等失信行为,以及联合惩戒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对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横琴营商环境,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也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制定统一的信用惩戒法规提供有益经验。《办法》和《标准规范》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两份文件共有六大亮点,分别是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失信分类及认定体系,建立起“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失信惩戒大格局,建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失信联合惩戒标准,全省范围内首次明确组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明确建立清单管理及救济保障制度以及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明确建立信用监管琴澳合作机制。此外,横琴新区还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明确建立信用监管琴澳合作机制。规定横琴新区加强与澳门政府部门信用监管合作,探索实施失信商事主体跨境联合惩戒机制,维护横琴、澳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横琴、澳门深度合作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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