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日至2日,小榄镇相继发生2宗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碰撞路边静态车辆的交通事故,先后造成3名贵州籍“90”后男孩死亡。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了上述两宗交通事故。 10月1日凌晨1时30分许,一辆粤H××××M 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小榄镇泰昌路凯旋门酒店对开路段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桂N×××33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驾车男孩重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当地交警协同当地医院抽取了肇事男子的血液备检。司法检测报告显示肇事男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查,肇事男子姓杨,贵州省籍,现年21岁。 10月2日凌晨3时33分,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小榄镇泰弘南路某快餐店对开路段时,与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粤T×××10号牌中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乘客两人双双当场死亡。 经小榄交警大队调查取证,两名死者均为贵州籍“90后”男孩,两人事发前与朋友在酒吧喝酒。目前,该大队已联合医院取得两人的血样检测酒精含量,但事发当时具体由谁驾车有待进一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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