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慢小”飞行物,即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13类。为维护2016年度我市重大活动期间珠海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按照上级要求,为确保近期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活动的顺利进行,下列时间段内禁止相关区域范围内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具体管制时间段和区域如下: 1、自2016年10月8日0时至10月13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 2、2016年10月31日零时至11月7日24时,以珠海机场跑道为中心,周界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内; 3、2016年10月31日零时至11月7日24时,以珠海横琴华发国际网球馆为中心,周界1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内。 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珠海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飞行物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珠海市公安局 2016年9月30日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1 23:15 , Processed in 0.06502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