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y 发表于 2016-12-4 09:47:21

未来五年我市将推广万辆新能源汽车 私人乘用车不低于3000辆

本报讯 记者廖明山报道:到2020年,我市将推广新能源汽车不少于10000辆,建设分散式充电桩3400个,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解决充电难题,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少于10000辆,其中私人新能源乘用车不低于3000辆。其中,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85%,达到2385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使用,方案明确,从2016年开始,我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100%为新能源汽车。出租车运力新增计划中,新能源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方案提出,要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国有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16年开始,市本级和各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纯电动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的比例不低于95%。

   未来几年,我市将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3座,其中公交充电站15座,出租车充电站6座,城市公共充电站2座;分散式充电桩约3400个,公共场所专用充电桩2000个,内部专用充电桩1400个。

   在配套政策方面,我市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与国家、省财政资金的对接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实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政策。

   会议强调,要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用地、城乡规划等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顺利进行。“充电桩具体规划落在哪块地上,要尽快推动落实,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充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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